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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3. 负责资产信息平台维护,编报年度行政设备的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费申报。

4.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申报学校产权登记事项。

5. 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6. 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和建设管理工作。

7. 配合做好巡视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应整改任务。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