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校区建设,需将现有建筑物拆除,以便于施工。 一、 询价拆除建筑物及面积: 名称 面积(㎡) 备注 新药中心楼 2428.7 同位素楼 640.1 动物房 434.3 危险品仓库 382 水塔 约高30米 没有计入面积 锅炉房 25 小平房 60 合计 3970.1
二、拆除要求:
1、拆除前对现有建筑的水电气进行切断,如遇无法切断管线,需进行迁移;
2、所有建筑物基础部分一并拆除并清运;
3、做好安全措施,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做好围挡,不得妨碍拆除场地以外的道路与建筑的正常运行;
4、场地平整以符合建筑勘探、施工进场等要求;
5、所有建筑垃圾需及时外运(由拆除公司负责)。
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注册资本在伍万元以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公司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报名地址、截止时间:
报名地址:南京特教学院资产办 吴老师、盛老师
联系电话:89668042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6日16点
五、现场勘察时间:2009年8月6日16点,
联系人:基建处李工、王工,电话:89668050、89668150
六、投标(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报价单(3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资格性文件(包括个别询价单中需提供的资格性文件原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正面注明所投标项及授权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 。(评标依据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
七、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8月8日上午9时
八、投标相关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向招标方提交500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方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履约保证金可以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向招标方提交:支票、银行汇票。
(二)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元,中标单位需支付中标服务费:800元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