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内部分建筑物拆除的询价公告

时间:2009-08-05浏览:1853

 

由于校区建设,需将现有建筑物拆除,以便于施工。

一、            询价拆除建筑物及面积:

名称

面积(

备注

新药中心楼

2428.7

 

同位素楼

640.1

 

动物房

434.3

 

危险品仓库

382

 

水塔

约高30

没有计入面积

锅炉房

25

 

小平房

60

 

合计

3970.1

 

二、拆除要求:

1、拆除前对现有建筑的水电气进行切断,如遇无法切断管线,需进行迁移;

2、所有建筑物基础部分一并拆除并清运;

3、做好安全措施,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做好围挡,不得妨碍拆除场地以外的道路与建筑的正常运行;

4、场地平整以符合建筑勘探、施工进场等要求;

5、所有建筑垃圾需及时外运(由拆除公司负责)。

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注册资本在伍万元以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公司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报名地址、截止时间:

报名地址:南京特教学院资产办  吴老师、盛老师   

 联系电话:89668042   报名截止时间:20098616

五、现场勘察时间:20098616点,

联系人:基建处李工、王工,电话:8966805089668150

六、投标(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报价单(3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资格性文件(包括个别询价单中需提供的资格性文件原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正面注明所投标项及授权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 。(评标依据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

七、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0988日上午9

八、投标相关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向招标方提交500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方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履约保证金可以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向招标方提交:支票、银行汇票。

(二)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中标单位需支付中标服务费:800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