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建设项目:逸夫楼外装饰 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
三、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
四、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70万。
五、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六、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逸夫楼外装饰 (2) 工程地点:南京市神龙路1号
(3)建设内容:外装饰施工 (4)外墙面积:约20000 M2
(5)工期要求:30天 (6)合同估算价:约70万
(7)招标内容: 外墙原有装饰面层的铲除、清理、装饰面砖的粘贴
七、报名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条件: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为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企业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室)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7月 6日8时 30分至2009年 7月 10 日 17 时00分止。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 时00 分。
九、资格审查方法:
①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 资格预审采用随到随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原件核查,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承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
(4)企业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招标项目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田正林
电 话:025-83328519
E-mail:jsl-nj@163.com
传 真:025-83327290
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室
邮政编码:210024
2009年7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