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教学院逸夫楼外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09-07-06浏览:2319

一、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建设项目:逸夫楼外装饰 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

三、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

四、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70万。

五、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六、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逸夫楼外装饰      2 工程地点:南京市神龙路1               

3)建设内容:外装饰施工        4)外墙面积:约20000 M2

5)工期要求:30             6)合同估算价:约70         

7)招标内容: 外墙原有装饰面层的铲除、清理、装饰面砖的粘贴     

七、报名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条件: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为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企业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室)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7 68 30分至2009 7 10 17 00分止。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00分至17 00 分。

九、资格审查方法: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资格预审采用随到随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原件核查,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承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

4)企业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招标项目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田正林

  话:025-83328519

E-mailjsl-nj@163.com

  真:025-83327290

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

邮政编码: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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