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4、5栋宿舍局部及11栋宿舍整体粉刷出新工程采购公告

时间:2023-05-19浏览:12

    为满足学生居住需求,需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45栋宿舍局部及11栋宿舍整体进行粉刷出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4、5栋宿舍局部及11栋宿舍整体粉刷出新工程

2.项目编号:20230503

3.项目内容:对栖霞校区4、5栋宿舍局部及11栋宿舍整体粉刷出新

4.工期:8个日历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11-20234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4.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7.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8.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邮箱:njtszbb@sina.com

(1)报名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3.联系方式:严老师  025-89668043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办公楼一楼国资处会议室


投标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