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学校建设需要,就我校2023-2025年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编号:20221107
3.项目内容:
包一:货物、服务类,拟招3家供应商;
包二:工程类,拟招2家供应商。
包1、包2可以兼投兼中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间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具体代理项目由采购人按一定方式确定代理机构,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合同期内的代理项目数量和金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南京市城区(不包含溧水区、高淳区、六合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招标必备的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须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提供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的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8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下列资料发至邮箱:njtszbb@sina.com
(1)报名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3.联系方式:李老师 025-89668043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办公楼一楼国资处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