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理发店因合同到期,现欲对外公开招租,诚邀有经营资格单位来我校投标。
一、项目概况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46人(其中残障大学生562人),教职员工约400余人。
项目类别 | 项目地点 | 面积约㎡ |
理发店 | 校内商业街一间门面房 | 9 |
经营范围限制:
1、通用规定
(1)投标人必须遵照执行校方对房屋经营范围、项目品种的限制性规定,不得超出范围、超出限制经营。
2、各项目详细规定
理发店经营理发、美发。
3、所有的项目、品种、类别许可制度为“非许即限”。投标人在实际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限制性规定;对一些无法界定的项目及品种许可的,以校方书面意见决定。
4、项目、品种申请实际经营中,为提升经营服务能力,满足师生需求,如需新增项目、品种,投标人可向校方提出申请,校方将进行许可分析、征询意见、公示许可等环节。确保公开公正、管理规范、按章经营。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报价规定
1、项目报价以年报价为单位
2、项目最低报价规定,低于最低报价的文件作为无效报价文件
理发店:报价不得每平米每月低于150元
四、合同期限和续租规定
1、合同期限:一年。
2、合同期满,校方对商户的诚信经营、合法经营、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服从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决定是否续签。
3、如符合校方要求,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为一年。
4、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为续租权确认期,符合要求签署续租协议。
5、对因不再续租或中途退出终止合同后空余的房屋,校方有权根据服务需求做出调整进行招租,现有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相关费用的收取与缴纳
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一次性向校方缴清承租费用。在合同期内,如因校方原因造成中标人不能取得房屋钥匙进场或取得房屋钥匙少于270个日历天数,校方将按合同年租金除以365天,乘以(270天减去取得钥匙实际天数)的结果,在本次合同期结束后退还乙方。因中标方原因弃标或中标方违规造成停业、终止合同的不予退还。
2、中标人按实际合同时间一次性缴纳物业管理费5元*面积*12个月。
3、水电费按照学校规定的商业标准按时缴纳或购买。
六、转租、分租的规定
本招租所列的所有项目在合同存续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被认定为转租、分租的属于重大违约,管理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转租或分租:
1、合同签订人在学期中每周在店实际管理经营少于四天,每天少于连续5小时。如有特殊原因需连续5天以上不能到店的要提供书面报告,指定全权委托人,委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
2、合同存续期内发生店内经济纠纷并有证据指证可以认定转租、分租行为。
3、被举报经调查有确凿证据证明转租分租的。
4、其他被认定为转租或分租行为的。
七、装修、店招制作要求
1、甲方负责根据房屋功能确定最大功率用电单路接入,严禁私自接入;保证用水接入。
2、房屋内装修由各商户自行负责。各商户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破墙。施工方案要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符合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更改较大的方案必须提前报审,不得擅自施工或先施工后报审。
3、店招门头由商户制作。商户的铭牌由各商户提供名称、样式与尺寸,经管理方审核后,在规定范围内可根据要求进行个性化制作安装,其费用由各商户自理。
4、商户自行装修、购买的货品、设备等在合同结束后都须搬清,所产生
的费用都由商户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所投项目应在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
2、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次竞租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委托人、被委托人)复印件(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价备查。
(二)个体工商户
1、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经营者本人参加本次竞租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委托人、被委托人)复印件,原价备查。
3、如后期申领证照,则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且报名、竞租、合同签订、经营管理、后期申领证照经营者、校内财务账号办理必须为同一人,具有独立竞租、经营、管理的能力。不接受个人委托代理。
(三)报价承诺函
(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九、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投的经营项目、报价、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高者中标。对未中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标书不退回。
十、投标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须按照校方要求三日内签订合同并缴清租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存续期间无息存于学校专有账户,并作为校方对承租方违规处罚的主要来源。合同期结束并按期交房结清水电等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下午5:00前
4、投标地点:办公楼114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