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11号宿舍楼消防项目建设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6-08-02浏览:193

受学校保卫处委托,现对学校11号宿舍楼消防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招标编号:2016019

二、项目名称:11号宿舍楼消防项目建设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

五、工期要求:20

六、项目明细及技术要求:

1、采购消防栓箱3套(需提供安装服务)。

施工要求:分别在室外东南角、西南角、西北角,根据现场实际增加铺设管道CN100,300,防腐埋地敷设(提供图纸)。

2、采购室内灭火器120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箱30只。

3、采购室内应急照明灯30只(需提供安装服务)。

4、采购室内安全指示牌30只(需提供安装服务)。

5、室外围墙爬刺200(需提供安装服务)。

材质:不锈钢 ;间隔: 25mm ;式样:刺钉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安装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生产、销售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3、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八、产品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本次招标采购质保期最低期3年。

九、招标答疑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的要求。因投标方对招标的内容做出错误的解释或结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招标方均不承担其责任。

技术疑问咨询电话:1893603208089668110,89668119,陶老师、杜老师

十、招标要求

招标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竞争,选择中标单位。本次招标将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坚持平等招标、公开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开标与决标

由招标单位组成评标委员会。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后,对投标文件及投标方需要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服务及报价等问题,将由评委会向投标方询标,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接受询标,并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做出如实的答复,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标记录作为投标文件补充书,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即招标结束,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十二、投标文件内容

此次投标要求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两部分,分别密封,盖章。

(一)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报价书:按照采购清单(第六条款内容)对每部分物品单独报价并签字盖章。

2. 售后服务部分:请注明产品的质保期;免费上门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如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可注明。

3. 所投产品的图片、文字说明。

4.所投主产品近期业绩的证明材料。

5.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牌和防爬刺的样品。中标样品封存,作为验收时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文件包括:

1. 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

授权书格式如下:

我以 的法定代表的身份授权    (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设备采购招标书,并参加询标、负责商议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投标单位:(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签章) 身份证号: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南京市社保缴纳清单(20161-6月);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密封盖章,注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与样品于8月10日上午9点—930分递交至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财务处(办公楼114)。超过时间的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

十四、本次招标开标时间:2016810日上午930;开标地点:校内。

十五、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落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通知一次性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使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十六、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于申请支付完合同总价款前缴纳至采购方(学校财务处),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十七、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同全价款发票和质量保证金缴纳凭据,采购方(学校)据实全额付款。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招标办

                          20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