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远楼电梯处置回收公告

时间:2024-01-20浏览:113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学校报废处置的博远楼电梯进行回收竞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栖霞校区博远楼观光电梯一台,进行拆除并报废处置。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17:00

2、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5-89668042,27590492@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回收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02121日以来承接拆除垂直升降电梯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人办理,需有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并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三、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2024年1月24日下午2:30

2、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18936032220

参与现场踏勘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学校提供对标的物的图文表音像等任何形式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视同学校对参与供应商已经就标的瑕疵、缺陷充分告知,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未进行现场踏勘者,视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四、项目要求

1、可以拆除电梯部件清单:曳引机、控制柜、门机、轿厢、随行电缆、地坎、厅门、小门套、轿门、对重、导轨、导轨支架、缓冲器。

2、不可拆除清单:电梯控制柜进线电源及电箱、五方通话线缆、消防联动线、IC卡系统、井道封堵材料、吊钩、导轨支架梁、地坎梁、大门套(需要保存好,以免二次返工或装修)、门区封堵保存,以及其他学校自身需要保留的部件。

3、其他注意事项:导轨支架拆除时,需要切割整齐,不得影响新电梯安装(以免二次返工、修整井道)。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由设备回收产生的人工费及运输等杂费均由回收单位承担回收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货物处置清理搬运完成后,应保证现场整洁。

5、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在回收处置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采取积极措施做好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和污染,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回收单位负责赔偿。

6、验收标准:校方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和项目要求进行验收。

7回收单位应回收结果公告发布当天一次性提交全部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仟元。保证金待校方验收合格后退还。

五、报价文件的送达

报价单详见附件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密封),送达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1楼国有资产管理处刘老师收。送达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09:00—10:00。

六、议价原则

本次报价不得低于5700元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回收单位

电梯处置报价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