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3浏览:38

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放假前,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切实落实整改,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由专人保管,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 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假期期间,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和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由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定期巡查。

2.假期期间安排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大功率设备。

三、假期安排

1.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做好使用记录;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2.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要尽职尽责,遇到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并于17日前将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成诗敏,025-89668044

邮箱:Sysglk123@163.com

 

 

附件 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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