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陶艺实验室改造设备(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3-11-27浏览:2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31105

1.2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陶艺实验室改造设备(家具)采购;

1.3 预算金额:16万元;

1.4采购需求及数量:陶瓷干燥架*3个,陶艺拉胚台*6个,陶艺立体组合工具*1套,多层可移动素坯架*5个,多功能陈列架*3套,文本资料柜*1个,多门存储柜*1个,墙面展示架*1套,阅读桌*1张,椅子*4把,储存柜*7个,平面印刷工作台*1套,隔断布帘*1套,储存架*14个,陶艺成型平台*4套,陶艺作品专用展台*30个,展示照明系统*16米,陶瓷展示柜*1套,定制储物柜*1个,矮边柜*1个,防紫外线帘*170平方米,遮光帘170平方米,防尘地面处理*70平方米。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4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1127日至202312417:00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在上述时间内将下列资料以“报名陶艺实验室设备+公司名称”发至邮箱:njtszbb@sina.com

(1)报名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向材料齐全的单位发送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121813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12181400分(北京时间)

4.3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办公楼一楼国资处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6.2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6.3勘察现场或答疑: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3451843710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踏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043

 

投标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