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的管理,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质量,现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我院学生公寓和教学行政楼宇物业委托管理管理服务单位。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资质须二级以上,具有一定的学生公寓管理经验,且工作成绩显著者。
2、投标方选派的公寓管理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为人师表,且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报名与领取标书
报名单位请于7月23日12时前,携带本单位相关资质材料至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标书,联系人:顾宁;电话:89668042。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须交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在合约期满时无息退还。
四、招标委托管理内容
详见邀标书。